互联网视频版权之乱 乱在权力和利益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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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极网网络频道】在微博上看到风行网和江苏卫视在打口水仗,围观了一下,发现事情比较狗血,并且这件事确实有特色有看点。风行网与江苏卫视的所谓版权纠纷,特色有三点:
1、这次不是过去总是听说的所谓盗版侵权问题,而是甲方违约侵权问题,就是版权的所有者对被授权人的利益侵犯。
2、这是国内首个网络视频企业与广电系地方卫视之间的版权纠纷。
3、这是视频网站纷纷涉足独播这一行业大趋势引发的一次利益重组和格局洗牌的预演。看似偶然的版权纠葛,其背后其实有某种必然的因素在起作用。
看了来龙去脉,其中重要的节点如下:
·风行网出示的授权书日期是2013年8月1日——2014年7月31日。
·江苏卫视和长江龙公司对于风行网《关于解除合同的建议》是2013年12月9日。江苏卫视的官博据称发布过声明(我没有找到)。
·风行网发布《关于风行网拥有江苏卫视节目互联网非独家版权的严正声明》,时间是2013年1月17日。
按照一般合同争议条款,解约需要提前一个月;如果发生异议,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那么,从现在来看,风行网继续播出节目并不会构成侵权,吃亏的是未解决非独家版权之前就签署独家合同的长江龙——同时对风行网和PPTV造成事实违约。风行网还可以继续使用江苏卫视版权,直到合同终止。
该事件体现了多个层面的问题,值得媒体人关注:
一、视频网站内容竞争白热化。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渠道越来越去中心化,也越来越扁平化。在过去,内容因为渠道的封闭不存在直接竞争,好的和差的内容没有直接对比;而今天,渠道开放了,好的内容与差的内容同台竞技,于是残酷的结果出现了——差的内容被迅速淘汰,市场只认可有限的好内容。这就是本次事件的另一方——PPTV不惜重金购买江苏卫视多档黄金节目独家播放权的原因。
二、不仅仅是节目版权,以扫黄打非为特征的版权管理,代表着我国版权管理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
长江龙在合同管理上出现一女二嫁的结果,暂且不说是因为自摆乌龙还是利益驱使,但是版权意识薄弱是不争的事实。令人好奇的是风行网与江苏卫视的合同中是否存在甲方违约的赔偿条款。
三、该案件将成为关键案例,成为未来类似案件的参照物。
从两家的实力来看,一方是地方卫视大佬,一方是SMG集团旗下的网络视频企业,实力均不弱,且又是第一起互联网视频公司与地方卫视版权纠纷,因而该案件有希望成为未来版权领域甲方侵权的借鉴案例。
四、权力、利益纠缠是该案件的起因。
省级广电既是版权管理部门,又是省台(事业单位)的母体。官与商难以分开,势必造成因利益而起的不公正性。有鉴于此,应呼吁广电局出面进一步规范省级广电进一步强化体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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